【談訴訟證據之蒐集及保全】
2023-03-22
廖律上週臨時接到客戶電話,客戶表示去找債務人延票的過程中,被對方拘禁起來毆打、噴辣椒水,除了帶去的錢被搶走以外,還被逼簽本票、還原手機至原廠設定,現在人剛被放出來,慌張地詢問我可以怎麼辦?
我隨即向客戶表示若將來有提告意願,建議先去醫院驗傷取得診斷證明、拍下傷勢照片(否則這種傷勢過個半天可能就復原而無法診斷出),保留好被噴辣椒水的口罩衣物、想辦法救回跟對方的對話紀錄、取得有出入對方場所的監視器畫面,再將這些證據提供給檢警進行後續提告。不然以上種種證據,都是會因為時間一過就很難再重新蒐集,以至於後續提告困難,甚至被對方反告誣告的可能。
其實,無論是刑事、民事等任何訴訟,一定要拿出能夠佐證你事實版本的證據,才能說服法官相信你的主張,否則縱使你講得再栩栩如生、可憐至極,法官最後還是會忍痛駁回你的主張,導致最後敗訴。
而如何分辨哪些證據對你有利/不利、在什麼場合提出什麼證據最恰當、想辦法適時蒐集或製造有利證據等等,都是需要倚賴律師專業的判斷,否則時間一過,有些證據就會消失、有些證人就會被洗腦汙染,或是當事人傻傻地提出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反而被對方利用,最後才來找律師亡羊補牢,都已經為時已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