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談定型化契約】

2023-10-16

你知道嗎?為了避免企業主訂定總是對他們更有利的契約條款,使得當糾紛問題發生時,消費者常常處於很弱勢不利的地位,行政院其實有陸續針對許多行業公告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、「定型化契約範本」等等,用來保障消費者去主張他們基本的權利。

那麼這些公告會如何保障呢?

「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」,就是規定在這類型契約中,有哪些契約條款是一定要規定的,如果當消費者實際簽署的這份契約中沒有規定到這些條款,那麼消費者將來發生爭議時,可以直接援引公告的定型化契約中「應記載事項」、「範本」,作為契約條款的一部,進而去主張自己權利喔!

「定型化契約不應記載事項」,就是規定在這類型契約中,有哪些契約條款是禁止規定的、有個最低限制的(例如審約期間、瑕疵擔保期間),如果消費者實際簽署的這份契約中規定了這些條款、或是數額低於這些保護規定的,那麼實際簽署的這份契約違反「不應記載事項」的部份就會「直接無效」,而應該回歸適用定型化契約中的「應記載事項」及「範本」喔!

下次遇到簽署對你不利契約條款時,記得上網看看行政院的這些公告吧!說不定能找到能適用更有利約款的公告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