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發生車禍,我該怎麼做?】
2023-07-11
臺灣除了大眾交通運輸發達外,民眾也很習慣自己開車騎車通勤,自己或身邊的人難免會發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,進而會遇到一連串的大小問題,廖律近期也接到不少跟車禍相關的法律諮詢,以下就帶大家來認識遇到車禍應該如何處理吧!
【當下處理】
- 發生事故當下,首先要先打雙黃燈、下車拿三角警示牌立在車後方30公尺至100公尺處,以確保現場人員安全;接著,再撥電話報警請警員至現場採證,配合後續警員作相關筆錄,若有人員傷亡則叫救護車至現場處理;再來,請保險公司派員至現場協助處理理賠後續;最後,與事故相關人員留下聯絡方式,也可以初步洽談和解事宜。
【後續處理】
- 若是私下和解,請記得切立和解書,並約定清楚後續涉訟的處理方式;若和解金額私底下談不攏,也可以去區公所/鄉公所/法院聲請調解(請務必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出席),由調解委員主持調解程序;若調解仍然無法成立,就只能透過提起刑民事訴訟的司法方式,去終局解決車禍糾紛。
【責任部分】
- 發生車禍案件,會涉及刑民事責任。
- 民事責任的部分,肇事者需要賠償給傷亡人員醫藥費、看護費、減少勞動力之損失、車輛等財物損失、精神慰撫金、勞動工作損失、就醫車馬費等等生活上額外增加必要的支出費用,而賠償比例也會依照彼此肇責比例去負擔;
- 刑事責任部分,除了會有過失傷害罪(一年以下有期徒刑)外,肇事者若是逃亡,還會涉及刑責更重的肇事逃逸罪喔!
【證據部分】
- 要請求上述項目的賠償,絕對不是一方說了算,一定要提供相關證明單據(醫療單據、看護費單據、診斷證明書、修車廠報價單/收據、工作收入證明、計程車交通收據等),若是涉及肇責、勞動力減損部分,還要進一步跟醫院或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「鑑定」,有更專業完整的「鑑定被告」,對方才會買單、法官才會據此採信而判准這部分的主張,而生活上額外增加支出的費用,也僅限於「必要」部分,並不是任何費用都可以獅子大開口請求,車禍絕對不是因此可以利用來賺錢的機會喔!
【鑑定部分】
- 前面提及的車禍相關「鑑定」,除了勞動力減損可以至特定醫院鑑定外,若是涉及肇事責任比例問題,警察一開始會提供「初判表」而有初步的肇責比例;若有一方當事人有疑義,就可以至當地的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「鑑定報告」,也會有陳述意見的機會;若是仍對鑑定報告不滿意,仍然可以對鑑定報告提起「覆議」;若是對覆議結果仍不滿意,在訴訟中,也可以對本件事故再去向特定大學申請更完整專業的「鑑定報告」,廖律先前也有處理過到最後階段才翻盤的案例。
以上就是關於車禍的相關法律知識,希望能夠幫助大家在遇到車禍後不會那麼茫然,而行車在路上,除了要小心不去撞到別人,更要小心別人主動來撞你,才能夠大大降低車禍的發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