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什麼?檢察官也可以對被告提上訴/抗告?】
2023-03-29
這幾天廖律剛收到圖片上的裁定,內容是先前義務辯護羈押庭中幫被告成功以3萬元交保,但檢察官不服而向法院抗告,遭法院駁回的裁定。(簡單來說就是檢察官敗訴)
在民事案件上,「判決」敗訴之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「上訴」,被下不利「裁定」之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「抗告」。
而在刑事案件上,並不是只有「被告」能對判決、裁定結果提起上訴及抗告,「檢察官」如果對於判決結果認為不應該無罪、罪刑過輕、或者被告應該被羈押等等,依然有上訴的權利,被告並不是在一審中取得無罪、緩刑就完全沒事。倘如檢察官上訴,為維持原本的判決結果,依然還是建議繼續尋求律師協助。
至於「告訴人」,目前並「沒有」獨自聲請上訴、抗告的權利,但他們可以對此表示意見,具狀向公訴檢察官聲請上訴、抗告,以達到同樣的效果(只是檢察官會不會理告訴人就是另一回事了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