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淺談「和解」】

2023-02-15

#瑞揚法律事務所 #廖瑞銓律師

廖律今天偕同我方當事人,前往對造律師事務所與對造及對造律師洽談和解。原本前幾天當事人自己與對方談和解,但對方不願先給初步的和解條款給當事人審閱,所開出的價碼也根本是在羞辱人,根本是在欺負不懂行情的民眾,因此當事人找到廖律協助陪同洽談和解事宜,由於當初當事人自己洽談的和解金額明顯低於行情,基於為當事人爭取權益的精神,即使原本雙方已經有共識的和解金額,廖律還是於心不忍再以保密條款為籌碼,告知對方將來可能產生的風險跟疑慮後,再把和解金額往上加,一番爭辯後,所幸最後成功把和解金額往上提高,現場用點鈔機點完數十萬現金點交後,雙方圓滿達成和解。

但,你知道「和解」還有分種類嗎?和解只是一個統稱,具體來區分,和解有分為「訴訟上和解」及「訴訟外和解」:

  • 所謂「訴訟上和解」就是起訴進入法院後,由雙方合意或由法院訂一個和解方案,雙方同意簽署和解筆錄後,效力等同於確定判決,將來也可以直接持和解筆錄去強制執行,若和解不成立才會移回訴訟。
  • 而所謂「訴訟外和解」,不管是私底下、律師面前簽署等,一切在法庭外的和解都算此類型,但一般訴訟外和解並不具有強制力,頂多之後違反請求債務不履行的問題,除非和解書經公證,才有可能可以逕行強制執行

那,和解條款該如何簽署呢?

  • 和解條款涉及雙方義務、違約條款、保密條款、是否拋棄法律上權利、管轄條款等等,具體都需要個案視情況跟雙方有無特殊需求而定,但如何透過和解條款的擬定,就將未來可能發生的爭議免除,或是同時達到雙方的需求,就需要透過律師的專業來擬訂審閱,否則對方可能在條款中埋設陷阱,或是約定不明你應該享有的權利而留有解釋空間,將來有可能因簽署不利和解條款而被反咬一口。

聽你說私底下和解那麼恐怖,那我幹嘛簽?

  • 和解屬於訴訟外解決紛爭的手段,其好處有太多,首先你不用繳納高額的裁判費,也不用經過一審二審三審都要開好幾庭、撰寫好幾份書狀的漫長訴訟程序,條款也可以很自由彈性的根據雙方的需求跟顧慮去客製化設計,雙方也不用像訴訟一樣劍拔弩張的互相攻擊,所需花費的金錢跟時間成本相對減少很多,自然更符合盡速息事寧人跟節省經濟成本的目的。

那關於和解,律師能夠幫我什麼?

  • 律師除了可以協助您審閱、擬定、客製化專屬的和解條款外,更可以代理你與對造、對造律師溝通、討論和解條件跟條款,預想到將來因為和解條款不同而可能產生的問題,陪同你簽署、確認整個和解程序是符合規定及無風險的。所以,下次遇到有需要簽立和解書但不確定是否該簽署時,建議先諮詢專業的律師意見討論詳情,避免自己的權益在懵懵懂懂中就因此而受損,實在是得不償失。